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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代理注册成立香港(有限)公司-|注册成立香港公司咨询|-晋升商务   2008-11-13 12:39:10 作者:SystemMaster 来源: 文字大小:[][][]
  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
     
    一、设立条件

    有符合登记条件的投资者;

    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;

    符合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    二、提供材料

    投资者身份证、计生证、一寸彩照4张,履历一份;

    从业人员身份证、计生证、一寸彩照2张;

    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,要求:

    以投资者个人姓名租用 面积30平方米以上(生产型200平方米) 租期一年以上

    用途为办公(或厂房) 该合同需经租赁管理所登记

    三、承办时限

    生产 型: 10 个工作天完成;[经消防、环保审批后起计算]

    非生产型: 10 个工作天完成;

    四、承办费用

    生 产 型: 3500 元人民币;[含工本费,但不含消防、环保审批产生的任何费用]

    非生产型: 2500 元人民币;[含工本费]

    五、承办证件

  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;

    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负责人私章各1枚;

    刻章登记卡;

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、IC卡;

    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;

    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;

    生产型还包括环保批文、消防批文。

    六、前置许可

    属深圳市人民政府134号令<<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>>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,一般指:国际货运代理、仓储、运输、医疗机构、药品、药具、医疗器械、安技防、成品油、原油、书报、杂志、基础电信、增值电信、网络服务、人才中介、职业介绍、农药、兽药、印刷、互联网服务、娱乐、速递、投递、拍卖、典当、音像制品、保险、银行、建筑、会计、办学、法律服务等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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